离婚过错赔偿(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无过错方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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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单纯以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难以在首次起诉的时候,就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的渊源是社会道德,我国古代就有“宁拆10座庙,不破一门婚”的谚语,因此,法院应当会给予坚持离婚一方,充分的时间考虑作出离婚的人生重大决定。
坚持离婚一方如果在收到不准离婚判决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而准予离婚。而单纯以感情不和提起离婚,不是任何一方多分或取得全部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在双方都没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
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下,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共同财产的分割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处理。
2、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女方因为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男方工作付出较多的,女方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否则如果男方既没有重婚等过错情形,又并非上述描述的情形
女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支持
3、如果坚持离婚一方,能够证明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相关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之中的规定,
或者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婚姻法32条第三款规定的,“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可以实现首次起诉就离婚的目的。
4、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等过错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取得绝大多数
甚至全部,有过错一方应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39条、40条、4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3、其中医疗费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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