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离婚时的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婚姻法精神损失费赔偿)
大家好,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离婚时的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婚姻法精神损失费赔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离婚时的精神损失费怎么算这个问题,婚姻法精神损失费赔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4、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
5、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6、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7、(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9、(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10、(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起诉离婚应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时的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就介绍到这里,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以上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有了自己的答案吧,生活经验网将不断更新,喜欢我们记得收藏起来,顺便分享下。
本文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离婚时的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婚姻法精神损失费赔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