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提前预约吗?(离婚法新政策出台时间 办理离婚证需要预约时间吗?)

导读 大家好,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办理离婚证需要提前预约吗?,离婚法新政策出台时间 办理离婚证需要预约时间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

大家好,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办理离婚证需要提前预约吗?,离婚法新政策出台时间 办理离婚证需要预约时间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于新婚姻法的内容应该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新婚姻和老的婚姻法之间还是存在不小的改变的,新婚姻法已经更加的完善,更加符合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更有利于婚姻问题的处理。当然大家掌握婚姻知识是为了维护婚姻,大家也要尽量维护婚姻,避免走上法律处理问题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明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再次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将“文字、图像”纳入性骚扰的认定范围;继续完善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规定。

其中有几大亮点需要注意:

1.见义勇为免责

2.界定夫妻债务

3.未出生的婴儿享有继承权

4.禁止高空抛物

5.禁止放高利贷

6.保护个人信息

7.对商家霸王条款说不

8.规定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法违规的查处制度

9.离婚需要冷静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正案涉及六个方面,共修改补充刑法30条:

1.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

2.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规定

3.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

4.加强企业产权刑法保护

5.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

6.其他修改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主要添加了:

1.对未成年上网加以管制,防止网络暴力

2.强化国家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各级单位对未成年受到侵害的报告义务。

3.校园建立防欺凌制度,不得隐瞒重大欺凌事件。

4.详细规定家长不得虐待、不能伤害、不得利用孩子违法犯罪等十一项禁止行为

5.有侵害未成年人记录的违法者禁止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由于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影响力案件特别是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存在显著不足,本次修法也被寄语了厚望。 综观新修订的预防法,有以下亮点值得特别关注:

1.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关系更加清晰。

2.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更加科学。

3.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保护处分措施更加完善。

4.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防,则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保护长江母亲河,未来新法将统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一步夯实“长江大保护”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役军人待遇如何确定?这部法律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专利法》2020相较于现行的专利法进行以下几个方面修订:

1.加强外观设计的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围

2.保护职务发明人的权益,鼓励发明创造

3.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

4.加大专利侵权赔偿力度,解决赔偿低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相较现行的《著作权法》:

1.将侵权赔偿上限从50万提高到500万,大幅增加违法人士的犯罪成本,有利被侵害人维护自身权益。

2.重新定义作品和广播权,扩大《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12月1日,司法部公布《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司法部应当自收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核查报告等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条件的,作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条件的,作出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

2、有明确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无论哪一方起诉离婚,需在离婚起诉书上写明被告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离婚案件诉请离婚的理由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描述夫妻感情的状况以及现在家庭生活的状态等。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具备上述条件,并准备好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后,可以到管辖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2、调解。

3、开庭审理。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目前离婚是不需要预约的,离婚双方带上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即可。

民政局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双方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最后民政局就会颁发离婚证。

拓展资料:

若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本或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现场签字;

4、2张大一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以上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有了自己的答案吧,生活经验网将不断更新,喜欢我们记得收藏起来,顺便分享下。

本文办理离婚证需要提前预约吗?,离婚法新政策出台时间 办理离婚证需要预约时间吗?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