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去民政局(离婚要注意什么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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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2001年结婚,两地分居至今,儿子我一个人带到17岁,期间经历过家暴和出轨,当时觉得孩子小,对妈宝男忍了又忍,2017年矛盾升级,他提出离婚,我也决定离婚。
2、我离婚的过程拖拖拉拉经历了半年,刚开始他很大度的说:“儿子跟你,所有的财产都给你们。”我当时挺感动的,想着已经坚持这么多年了,再坚持下去吧,不离了。但是后面就变挂了,不断的对财产进行分割和索取,且不断的把家里的东西开始转移,离婚协议前前后后更改四五次,却重来没有说过要儿子。我的心一次比一次凉,彻底凉透了。只要儿子给我,只要离婚,怎样都行。我就是为了离婚,却又不愿意对薄公堂,离婚本身就是伤害,何必在更深切得互相伤害呢?
3、离婚后的我仍然是一个人带孩子,供孩子上学,一个人还房贷,虽然日子过得很拮据,但是落得耳根子清净,心也不累。虽然别人认为带儿子的离婚女人负担重,不会愿意接纳的,但是女人绝对不能为了再婚而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不论如何,他都是被我们带到这个世界的,我们要对儿子负责。
4、离婚的女人带着孩子,生活肯定困难很多,非常需要别人的帮助和支持,但是男人会觉得带儿子的女人负担重,不敢担当,不会轻易接纳的。当孩子大了,女人的负担也就轻了,日子也好过了,这时候还需要找个男人来陪伴自己,给自己找个负担,去接纳和担当一个老男人得后半生?我是没有这个勇气的。
5、带着儿子的离婚女人,不要难过自卑,更不要依靠别人。而是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合理安排好收入,计划开支,努力工作,努力生活,再苦再累,带着孩子,向着阳光奔跑,度过眼前最难过的日子,以后的每一天都会越来越好!
1、当然应该告诉了,虽然你已经长大成家立业了,但是你的一言一行都容纳父母的眼里及心里,你在大也是父母的孩子,父母当然也在关心你,父母也知道了你已经成家了,如果你离婚不告诉父母,父母知道后会很伤心的,他她们希望在他她们的有生之年,看到儿女们在今后的日子里,过得好小家和和美美,父母才能安心,才能放心。
2、所以,你既然感情不和或许别的原因离了婚,就应该告诉父母一声,也许父母还能给你做主你应不应该离,还是跟父母说声吧,别让父母儿女过的怎么样还不知情……
对于有子女的家庭,夫妻双方离婚,最割舍不下的通常是子女。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争议所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若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就要有证据证明有能力抚养孩子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相关证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证明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的,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明法庭也会综合各方面考虑,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受教育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以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我就是自己带孩子,孩子出生五个月妈妈回娘家,我们没离婚也没结婚,我也是孤儿,孩子出生开始就是我照顾,包括孩子妈月子都我自己来。带孩子辛酸真的说不出来的,而且晚上不睡白天睡,有时候孩子大便那个臭的,一边换一边吐。整整带了一年多,后来孩子大了会走路了,我就工作带着孩子工作,孩子现在刚好俩岁。孩子吗太懒,衣服都不洗。更别说做饭家务,只是家里太穷,比别人更能承受,所以说一个男人会不会带孩子,取决家庭环境。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孩子六七个月时候吃奶粉,晚上最少起来三次,还要换尿片,时间长了孩子吃奶粉换尿片有了规律可以到点了提前准备,不然孩子饿哭了,哄他睡觉不低于一个小时。那种心酸泪,只有自己明白,一个大男人伺候孩子哭的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孩子大了都是过去了。自己缺失父爱母爱,我能做的给他最好的父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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