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关于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新的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2019新婚姻法关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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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
①如果农村自建房是父母在宅基地上为子女结婚而婚前建造的,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那一方,那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
②若是该房屋在建造时产生了zw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在共同偿还zw,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偿还zw总额的一半作为另一方的补偿。
③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子女的配偶才有权权分得房产。
④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且没有对家产进行分配,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
①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用一方父母名义申请建房的,一般视为这一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应返还对方资助的款项。
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若证实该房屋确实是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的,那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如果该栋需要进行分割的农村自建房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建造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则应该双方各自获得一半,如果一方获得了该套房产,那么则应该支付给另一方房产折算市场价的一半的补偿。
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果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农村宅基地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应当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再次进行分割。
(2)如果在离婚诉讼中,有一方要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不好确认的时候,法院一般会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其它财产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则是让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的诉求。
一旦遇到离婚,有两大麻烦事儿如约而至:①孩子的抚养权,②房产分割权。2021年起,新规下,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闹也没用!新的《民法典》从2021年执行,这其中就对夫妻离婚房产做出了界定,在有的情况下,房产证“加名字”也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一起看:
一、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
1、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月薪5000元,女方月薪3000元,他们所在的城市房价8000元/平米,这样看来这对夫妻再奋斗30年依然难以购房,这个时候女方父母看不下去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嫁过去还遭罪,连一套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这算哪门子事情?所以经过商量,女方父母决定赠送这对夫妻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但是只赠送给女方,房产证上也只写有“自己女儿”的名字。这样一来,夫妻二人终于有了一个“安乐窝”。
这套房子在将来离婚的时候,男方是否可以分到100万元房产(分割50%)?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这套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不可以用于分割。
2、在结婚之后,男方使用已经被证明是“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置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并且这套房子也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便顺理成章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了,所以将来离婚,女方无法分割这套房子。
要注意,这里有几个误区,第一,男方如何证明自己买房款100%是个人婚前财产,第二、如何证明这套房子在婚姻续存期间依然是个人财产(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是婚姻续存期间置办的资产,大都算作共同财产),这在现实中经常出现纠葛,还经常诉诸公堂。
3、男方或者女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100%全款购房,这个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同时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只付了首付款的话,这个首付款是个人资产,不能分割。
这里说个比较复杂的情况,举个例子:张三在与李四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按揭贷款),首付款60万,还款6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之后,张三依然使用个人工资卡按月扣还银行房贷(张三月薪8000元,月供7000元,所以每月工资所剩无几),主要家庭开支都是李四维持。4年之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了,家中最大的资产就是这套200万元房子,该如何分?
张三:这是我结婚前买,房产证也是“张三”名字,没有李四任何事情。
李四:因为还这套房子月供,所以导致张三在结婚期间几乎没有家庭开支,整个家庭都是我在花钱,所以这套房子我要占50%。
究竟谁的主张正确?根据新的婚姻法,这套房子需要以“结婚证”为时间分割点,分为婚前和婚后,以此来界定房产分割原则,在结婚证领取之前,张三这套房子的60万元首付款和已经还款的6个月房贷权益属于个人不可分割的资产,李四要求分割这部分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张三每月还款7000元一直到离婚证拿到手,那么这个期间的还款和房贷zw属于共同资产,需要按照各占50%进行分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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