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规2021年全文(太平洋汽车百科)
大家好,小太阳来为大家讲解下新交通法规2021年全文,太平洋汽车百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新交规全文请点击文章《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新交规部分重点变化。现阶段最新的交通法规是2011年版本号,具体如下:
第91条要求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最新政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
旧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处罚;
最新政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其刑事处罚;五年内不能拿到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并处500元罚款;
最新政策:拘留15天,罚款50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新机动车驾驶证。
4.酒后驾驶和操作机动车辆
旧规定:15日以下拘留并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
最新政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其刑事处罚;十年内拿不到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后,不能安全驾驶和操作机动车。
5.旧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个人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安全驾驶和操作机动车。
最新政策: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单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解说:从2013年开始,我国开始逐渐关注酒驾和醉驾问题。在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可以发现酒驾和醉驾的比例下降了很多,但仍有部分购车者心存侥幸。比如2019年,一名女司机酒驾,造成2死4伤。
导致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打击酒驾和再次酒驾刻不容缓。
第96条要求
旧规则:
伪造、变造或者套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驾驶证或者其他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
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政策: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3、申请其他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解释:本条是对伪造、变造或者套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标注或者套用他人有效证件,标注个人行为的处罚要求。伪造和变造虽然方式不同,但具有相同的特征,都属于虚假的个人行为。
即使有些人没有参与伪造、变造,但是使用了其他机动车的有效证件和号牌,也相当于冒名顶替,也是一种假冒的个人行为,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纪律的管理办法和监督。近年来,各交管部门严厉打击假牌假证,力求让违法者无藏身之地。
另外,在2021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交流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做了如下修改:
旧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交通出行监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院和驾驶培训班实行资质管理办法,专业大型拖拉机驾驶培训学院和驾驶培训班由农牧(农机)主管机构实施。
驾驶培训院校和驾驶培训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学员开展公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安全驾驶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确保学习培训质量。
各党政机关及其驾驶培训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驾驶培训院校和驾驶培训班。
最新政策: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实施驾驶培训院校和驾驶培训课程申报管理办法,严格监管驾驶培训主题活动。
其中,专业大型拖拉机驾驶培训学院和驾驶培训班由农牧(农机)主管机构监管。
解释:因为近年来有非法学习培训点以骗钱为目的,打着“赶紧拿驾照”的旗号来骗,或者“现场学习培训,学驾照方便”,不仅没有其他靠谱的培训科目,而且大部分教练都没有教练资格证。
当然,学习和培训的质量无法保证,练习的安全性也无法保证,这也阻碍了驾校培训市场的监管。所以对驾校培训的监管会有所提高。
新交通法如何要求高速?
可以考驾照开高速,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一个驾龄三年以上的人,每年都需要坐在前座,后挡风玻璃要贴上“练习生”的标签,否则要受罚。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晋升驾驶证后,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六十五条试用期内在高速公路上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持有相应以上驾驶证三年左右的驾驶人陪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6月1日公布实施的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领取和应用要求》明确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成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采取配置儿童安全座椅等措施,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未成年人受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儿童安全座椅的应用首次被纳入国家法律。
注:点击《未成年人保护法》查看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经济发展协会妇女室主任汪洋表示,2021年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法(修订草案)》提高了儿童青少年的安全。
对禁止儿童乘坐前座和强制应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软件做出了更为重要的要求,并规范了相对的处罚措施。比如应该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的目标选择平均身高140 cm。与以往地区法律的年龄规范相比,
更科学的研究,更有利于实际操作。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