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认定怎么处理赔偿标准(太平洋汽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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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有据可查,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因旷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特殊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自伤残之月起最高补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用具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限于死者生前或者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人,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津贴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患者近亲属参加医疗事故处理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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