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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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一是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第二,伤残与意外伤害的关系。第三,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和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后遗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工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危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分为一至十级伤残。各有各的标准。包括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头面部损伤,胸部损伤和腹部损伤,评价标准都不一样。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只能在伤者康复后进行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和确定的过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1),脑、脊髓、周围神经损伤原因:1。植物人2。极度精神发育迟滞(智力20以下)或精神障碍。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痪(三肢以上肌力在3级以下)。4.截瘫(肌力小于2级)伴大小便失禁。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人身伤害的,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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